
7月2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十五五”数字浙江建设规划》。
其中提出,到2030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4%,形成3个以上超万亿规模的数字产业集群,成为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打造一批“数据要素×”典型场景,建成高水平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
其中还提出,前瞻布局算力基础设施。适度超前布局算力基础设施,构建以智能算力为主导,通用算力、超算算力协同发展的算力供给体系。建设太空计算基础设施。推进算电网协同布局、绿色发展,支持推广浸没式液冷等节能技术。建立一体化算力监测调度平台,推动城市级、行业级、跨区域的算力调度。
同时,支持算力关键技术攻关。着力推动图形处理器(GPU)技术攻关,解决人工智能芯片设计等技术堵点,打通高性能GPU国产化全链路。建设“模芯协同”适配基地,加快提升芯片性能和万卡级集群组网能力。突破算网云调度技术,支撑算力无损互联。
此外,育强数字产业集群。巩固智能物联、人工智能、高端软件等万亿级数字产业集群优势。做强视觉智能、网络通信、集成电路等一批千亿级数字产业链。前瞻布局具身智能、类脑智能、量子信息等产业。扩大数字经济有效投资,加强重大项目招引,孵化优势产业内生裂变项目。梯次培育优质数字企业,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
“十五五”数字浙江建设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数字浙江建设的决策部署,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6—2030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紧扣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全面建设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高地、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强省,加快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领域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打造“创新驱动、普惠共享”的数字中国浙江样板,为基本实现共同富裕和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30年,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创新能力达到领先水平,数字技术创新对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数字化赋能社会各领域发展的成效日益凸显。
——建成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高地,力争在新一轮科技竞争中占据领先地位。数字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创新浙江成为现代化省域先行的鲜明标识。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工智能企业,打造一批可复制推广的“人工智能+”标志性应用场景,人工智能核心技术和产业应用全国领先。
——建成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强省,构建以人工智能为关键变量、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浙江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4%,形成3个以上超万亿规模的数字产业集群,成为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打造一批“数据要素×”典型场景,建成高水平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
——建成数字治理示范区,推动全体浙江人民共享数字浙江发展成果。数字技术深度赋能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智能化普惠化水平,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养老等创新模式走向全国,城乡、区域间服务水平差距明显缩小。美丽浙江、法治浙江数字化治理体系更加成熟。
“十五五”时期数字浙江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指标单位2025年2030年属性1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14预期性2规模以上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营业收入万亿元0.711.2预期性3平台企业营收总额万亿元22.67预期性4“综合查一次”实施率瑞和网配资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